福州三环内的小伙伴们,今年过春节,别买烟花爆竹了!
因为,据“福州环保”公布的消息:
市民朋友:
冬去春来,新春临近,首先致以节日的问候!新年新气象,为营造清新宁静节日环境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决定,2017年春节前后三环内禁燃烟花爆竹。烟花爆竹之禁燃,你我他共同责任。护一片蓝天,守一方净土,爱我有福之州,在此我们共守:
一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三环内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。
二、自觉遵守规定,摒弃陈规陋习。为了您的家庭幸福和社会安宁,请广大市民朋友以身作则,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。
三、善意规劝他人,引领新风正气。做模范市民,积极参与宣传、劝导工作,协助政府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。
四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燃烟花爆竹的教育,制止未成年人在禁燃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。
五、宾馆、饭店和提供婚庆、殡葬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、殡葬等活动的,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,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;经劝阻无效的,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。
六、违规燃放承担法律责任。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,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燃放,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造成国家、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欢迎您共同参与烟花爆竹禁燃工作,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、运输、燃放烟花爆竹,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110或所在地乡镇(街道)举报电话。
福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
2016年1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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