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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聚会竟成“吸毒派对”组织者获刑

朋友聚会成了“吸毒派对”,甚至有参加者是未成年人。警方接到举报后,到场处理吸毒者。组织者俞某溜走,3个月后投案。日前,经平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平潭县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俞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。

2015年12月4日,俞某与多名朋友提议聚会喝酒,他们凑了600元包厢费。俞某主动组织活动,打电话通知两名好友来参加。随后,俞某的好友携带两包氯胺酮(俗称“K粉”)与他一起出发了。

当晚8时许,这群年轻人到了平潭县澳前镇一家酒店,定下大包厢,支付600元。参加聚会的十几人,平均年龄只有20岁。在酒精的刺激下,这里成了吸毒场所,桌子上的果盘换成了“白粉盘”,大家轮流吸食。

平潭县公安局民警接到举报后,迅速赶往现场抓获12名人员。经检测,有11名人员尿检呈阳性,随后他们均因吸食毒品被平潭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。俞某逃走了,今年3月9日向平潭县公安局投案。

检察官说法:近几年,容留他人吸毒案件数量呈激增趋势,犯罪者往往不以盈利为目的,以减压、活跃气氛等理由容留他人吸毒,很多人不知道这是犯罪。本案中,作为当晚的组织者,俞某在特定时间段取得包厢的使用权和支配权,虽然他没有参与吸食毒品,但他发现朋友在他控制的场所中吸食毒品却未有效加以制止,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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